门源县浩门镇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建设项目-安全设施
三同时变更公告
原询比采购公告中供应商资格要求为:
3.1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》注册的、具有法人资格的有能力进行评价的单位或机构。
3.2具有工贸企业安全评价经历。
3.3参加招投标活动前三年之内,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,在“信用中国”查询无限制投标记录。
3.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。
3.5供应商可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公司出具具体的报告,但供应商需对出具的报告全面负责,如因报告造成的发包方损失由供应商全额承担。
3.6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。
报名时间:2025年03月04日至2025年03月06日
现变更为:
3.1本次采购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,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,并在人员、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。
3.2取消此项
3.3参加招投标活动前三年之内,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,在“信用中国”查询无限制投标记录。
3.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。
3.5取消此项
3.6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。
报名时间:2025年03月04日至2025年03月07日
******有限公司
2025年03月05日